资源类型:
收录情况:
◇ 统计源期刊
◇ 北大核心
文章类型:
机构:
[1]四川省肿瘤医院/电子科技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,四川成都 610041
四川省肿瘤医院
[2]四川锦欣西囡妇女儿童医院,四川成都 610066
[3]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,重庆 400037
出处:
关键词:
科技创新活动
伦理审查
责任主体
科技活动清单
专家复核
摘要:
当今,国际国内科技创新活动均面临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伦理风险,给人类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,甚至威胁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。为进一步规范科技伦理审查,强化风险防控,促进负责任创新,2023年9月,十部委联合发布了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。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要求诸多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实施伦理审查,伦理审查应更加切实可行,加强了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,提出研究机构应建立风险评估方法,新增无单位人员可申请委托伦理审查,建立伦理委员会认证制度等。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亮点突出、特色鲜明,明确了科技创新活动的责任主体,强化了责任主体对伦理审查的职责和管理,推出了科技活动清单管理制度,开创了针对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专家复核模式。对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进行解读和实施思考,为落实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提供参考,以期推动科技伦理审查成为规范性力量,促进科技创新活动向上向善发展以造福人类。
基金:
2022年陆军军医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“我市涉及人的健康相关研究伦理治理的现状与对策研究”(2022XRW02)
第一作者:
第一作者机构:
[1]四川省肿瘤医院/电子科技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,四川成都 610041
通讯作者:
推荐引用方式(GB/T 7714):
周维佳,孙悦,周吉银.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的解读与实施思考[J].中国医学伦理学.2024,37(05):542-549.